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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繁荣活跃沈阳市汽车消费市场,该局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抓手,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区,积极筹集资金,面向在沈汽车消费者发放汽车消费补贴,推动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沈阳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会同市商务局提前谋划、深入研究,结合以前年度促进汽车消费举措和今年全市经济发展实际,合理制定补贴政策,科学测算政策兑现所需资金,对消费者在6月18日至30日期间购买新车,按发票价税金额5-10万元、10-20万元、20万元以上不同级次,分别给予2000-4000元不等的消费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以上补贴基础上再增加发放1000元补贴,全力支持沈阳市汽车市场积极扩大消费。
为保障顺利开展本次促销活动,沈阳市财政局按照汽车促消费补贴政策,千方百计统筹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补贴政策及时兑现。同时,研究解决发放补贴资金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发放补贴资金。为加快补贴资金发放进度,简化工作流程,沈阳市财政局采取预拨资金模式,先行拨付消费补贴资金,消费补贴将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7个工作日内以红包形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车主。
自6月18日活动启动以来,全市共有238家汽车销售企业参加,截至6月26日,已有10331位车主通过审核,兑现补贴资金0.36亿元,带动汽车消费19.85亿元,有力激发沈阳市汽车市场消费活力。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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