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3月31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的续约工作,现将审核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续约对象
(资料图)
本次续约资格核查对象为2023年3月31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大族河山花园、荷谷美苑、平吉上苑、悦龙华府二期的承租家庭。
二、续约基准租金标准
大族河山花园16.29元/月·平方米;荷谷美苑10.17元/月·平方米;平吉上苑11.15元/月·平方米;悦龙华府二期10.28元/月·平方米。
三、续约资格核查情况
本次到期家庭共643户。经审核,575户家庭符合续约资格(详见附件1);68户家庭不符合续约资格(详见附件2)。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四、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须具有龙岗区户籍;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六、信息变更
承租人应以诚信申报为原则,如住房、家庭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状况、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保障服务首页(个人)”,点击“个人承租信息变更”模块完成信息变更登记(登录网址:https://zjj.sz.gov.cn/zfxx/ggfw/enterprise.html),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续约条件的,将取消续约资格。
附件:
附件1:个人租户续约条件初审合格名单.xlsx
附件2:个人租户续签条件初审不合格名单.xlsx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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