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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常亚茹)近日,大同市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中,先后查处两起二次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巧合的是,该两名二次酒驾人员竟然还是一个村的同学。
5月18日14时41分许,大同市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沙圪坨中队在县城书苑街东关小学附近对一辆无牌黑色两轮普通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不仅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未佩戴安全头盔,而且也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资质,同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后经过系统查询,该驾驶人于2020年11月11日因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浑源大队进行过行政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22日14时46分许,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小分队与岗勤中队联合在县城西大街对一辆晋BW29**号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任何驾驶资质,未佩戴安全头盔,且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后经系统查询,该驾驶人所驾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且该驾驶人曾于2021年4月7日因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浑源大队进行过行政处罚。
在办理晋BW29**号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人违法案件时,办案民警发现他与5月18日二次酒驾行为人系同村人,便随口问了一句,不想两人不仅认识,竟然还是同学。目前,该两名驾驶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及分别罚款2550元、3350元的处罚。
浑源县公安局交警提示:“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吸取上述案件教训,时刻铭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交警部门将继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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